
為規范我市住房存量房買賣、租賃市場秩序,保障存量房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,根據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》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》等相關規定,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了《鄂州市存量房出售經濟服務合同》《鄂州市存量房購買經濟服務合同》《鄂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(經紀機構版)》《鄂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(自行交易版)》《鄂州市存量房交易代辦服務合同》《鄂州市住房租賃合同》6個示范合同,以上示范合同文本將于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市開始使用,交易當事人可以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下載。
在本市辦理存量房買賣、租賃、納稅、不動產登記、存量房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、公積金提取等業務時,交易當事人應使用示范合同文本(含電子合同)。示范合同的推廣使用,將進一步明晰交易雙方的權利、責任、義務,規范交易行為,提高交易效率,減少交易糾紛,有助于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。
(來源:云上鄂州)
【編輯:王戎飛】
【來源:云上鄂州】